| 新闻中心 年满60周岁居住在广州的老年人可申请居家养老,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还可申请政府资助,最高可获得每月600元的资助服务。
昨天,《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稿出炉,按照规定,区、街级均应设立1个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,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、生活照料、助餐配餐等多个服务项目。在广州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。
合理布设社区老年人活动站点(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居住范围) 设置:助餐服务、文化娱乐等功能,有条件的应增设日间托管功能
各区、街道(镇)应积极盘活辖区闲置物业和场地设施,以无偿、低偿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在辖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经区民政局确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,其使用的水、电、燃气,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;有线(数字)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固定电话的月租费减半收取
在广州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
可向居住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出服务申请,选择服务项目和服务机构,并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。
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时,使用广州市社会保障(市民)卡确认身份信息和服务项目;非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时,服务机构应将其身份信息、服务项目等信息录入市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。
包括康复护理、生活照料、助餐配餐、医疗保健、日间托管、临时托养、文化娱乐、精神慰藉、临终关怀、“平安通”等服务项目。
对于一些存在经济困难的家庭,意见稿设置了享受资助服务的条款。据介绍,可申请政府服务资助的对象分为两类:
本人月养老金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(含最低工资标准),且自愿负担居家养老服务费用一半的下列失能老年人:
社会公众对《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提出建议和意见的,请于11月17日前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反映或提交。 途径有:
1.信件邮寄至:广州市西湖路99号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(邮政编码:510030); 2.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:gzszgb@126.com; 3.传真文件至:83178750。
【来源 信息时报】 记者 黄艳 【编辑 落英】 (以上内容来自公众号:微社区e家通宜居东山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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